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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俊海

发布时间:2022-11-14 15:15:16  

刘俊海,民商法博士,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律顾问

兼任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宣部司法部与中国法学会“六五”普法国家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成员、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商务部电子商务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导师、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二届上诉复核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证券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常务理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委员会副主任、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促进会常务理事、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资本市场法治评论》主编、《资本市场法治网》 主编、中国政法大学与河北大学等多所大学兼职教授等。

一、基本信息

姓 名:刘俊海 

任教专业:法学-公司法、证券法、民商法、经济法

性 别:男

所在院系:中国人民大学

职务: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 

二、简介

1985 年毕业于泊头市第一中学85届高中56 班,1989年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2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经济法硕士学位。1995年毕业于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获民商法博士学位。同年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从事商法经济法研究工作。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商法经济法研究室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所长助理兼所务办公室主任社会法研究室主任等职。2006年9月,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1996年至1997年,赴挪威奥斯陆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1998年9月,受欧盟资助赴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法学院从事访问研究。2000年1月至2001年5月,受美中学术交流委员会资助,赴美国密西根大学和堪萨斯大学作访问学者。

主要研究领域为公司法、证券法。参加了《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合伙企业法》、《政府采购法》等商事经济法律的研究、起草和修改工作。自1996年以来,多次赴荷兰、德国、芬兰、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越南等国家和中国港台地区出席国际学术研讨会,并提交英语论文并发表英语演讲。

自1987年起,已出版《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的保护》、《公司的社会责任》、《欧盟公司法指令全译》等专著或译著12部,在美国《哥伦比亚商法评论》(Columbia Business Law Review)和《中国法学》等学术刊物发表中英文学术论文100余篇。《电子商务中的信任机制研究》(英文)在美国商法学会(the Academy of Legal Studies in Business)2001年年会上荣获拉尔夫?邦奇奖(the Ralphe Bunche Award)。1999年9月被北京市法学会授予“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2003年被《财经时报》评选为全国“2003年度十大意见领袖”。2005年4月,《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的保护》一书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法学会和全国青联举办的“第一届中国青年法律学术奖(法鼎奖)”评选中荣获金鼎奖(一等奖)。2005年10月,获得《中国消费者报》社颁发的“三一五文化贡献奖”。

1996年11月至1997年11月,赴挪威奥斯陆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研究课题为公司的社会责任。1998年9月,受欧盟资助赴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法学院从事访问研究,研究课题为欧盟公司法。2000年1月至2001年5月,受美中学术交流委员会资助,赴美国密西根大学和堪萨斯大学作访问学者,研究课题为美国公司法。2009年7月至8月,赴美国威斯康辛大学做访问研究。《电子商务中的信任机制研究》(英文)在美国商法学会(the Academy of Legal Studies in Business)2001年年会上荣获拉尔夫·邦奇奖(the Ralphe Bunche Award)。多次前往中国港澳台地区参加学术研讨会、发表学术演讲。

主要研究专长为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商法经济法前沿问题。作为核心咨询专家或起草工作小组成员,参加了《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合伙企业法》、《政府采购法》和《企业国有资产法》等商事经济法律的研究、起草和修改工作。多次参加立法机关组织的专家座谈会,并多次向立法机关提供咨询建议,多项立法建议被采纳。独立承担或主持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规范、健全、发展资本市场的法律问题研究》等多项课题研究项目。

1999年被北京市法学会授予“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2003年被《财经时报》评选为全国“2003年度十大意见领袖”。2005年《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的保护》一书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法学会和全国青联举办的第一届“中国青年法律学术奖(法鼎奖)”评选中获金鼎奖(一等奖)。2006年被中国法学会评选为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2008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08年,当选为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

央视采访时称:我注意到苹果logo上缺一块东西,缺乏的是感恩之心 

三、代表性著作

代表性学术著作

1、论文《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公司法的修改前瞻》,《中国法学》,2002年第6期

2、论文《金融危机的法律防范》,《中国法学》,1999年第2期

3、论文《我国公司法移植独立董事制度的思考》,《政法论坛》,2003年第3期

4、专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的保护》,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2004年修订版

5、专著《公司的社会责任》,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6、译著《欧盟公司法指令全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7、独著《新公司法的制度创新:立法争点与解释难点》,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8、译著《公司法剖析:比较与功能的视角》,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9、独著《现代公司法》,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2011年再版。

代表性论文

1. “Corporate Governance in China: Then and Now”,Co-authored with Professor Cindy Schipany at 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Columbia Business Law Review,Volume 2002,Number 1. LENGTH: 24908 words. 据美国社会科学研究网(Social Science Research Network)2003年9月13日的统计,该文是该网“亚洲法”论文中点击率最高的十篇文章之一。

2. “Chinese Business and the Internet: The Infrastructure for Trust”,Vanderbilt Journal of Transnational Law,November,2002,35 Vand.J.Transnat'l L.1545. Co-authored with Prof. Timothy L. Fort at 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该文曾在美国商法学会2001年年会上荣获最佳国际商法论文奖拉尔夫·邦奇奖。

3. “The Perspectives for Tax Law in Hong Kong after 1 July 1997”,presented at the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Tax Law in East and South-east Asia toward the 21st Century”,held in Leiden,the Netherlands in July 1996 and published by Kluwer Law International in 1997.

4. “Increasing role of the courts in China”,Law,Development & Socio-Economic Changes in Asia,2003.

5. “The Protection of Social Rights and the Coming Implementation of CESCR in China,presented at the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The domestic obligation to implement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Economic,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 held in Oslo,Norway,in November 1997.

6. “The Protection of Labor Rights in China”,Working Paper Series of Norwegian Institute of Human Rights,the University of Oslo,1997.

7. “Approaches to Strengthen the Responsibility of Directors and Managers in China”,presented at the fourth annual conference of Asia Pacific Economic Law Forum,held in Hong Kong in December 1998.

8. “Legal reforms in China”,Governance,Decentralization and Reform in China,,India and Russia,Jean-Jacques Dethier (ed.) 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pp. 373 – 405. ZEF-Discussion Papers on Development Policy No. 13,Center for Development Research (ZEF),Bonn,September 1999. See,It was presented at the international seminar of “the Governance on China,India and Russia”,3-4 May 1999,hosted by the Research Center for Development,Bonn University.

9. “Overview of the Dispute resolution mechanism in China”,presented at the “Roundtable Meeting on Law,Development and Socio-Economic Change in Asia (II),held in Bangkok,Thailand,19-20 November,2001.

10. 《推行厂务公开制度,增强企业竞争力》,《理论前沿》, 2009年第5期;

11. 《食品安全监管的制度创新》,《法学论坛》,2009年第3期;

12. 《3·15应成为企业对消费者的感恩节——论公司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9年第3期;

13. 《一项塑造法官公信力的诚信工程》,《人民法院报》,2009年2月3日,第4版;

14. 《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资本市场法治:以上市公司监管立法为中心》,《甘肃社会科学》,2008年第5期;

15. 《弘扬股东民主理念,激活股东大会制度》,《董事会》,2008年第10期;

16. 《制定国有资产法的思考》,《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年第5期;

17. 《论股权平等原则》,《法学杂志》,2008年第3期;

18. 《改革开放30年来公司立法的回顾与前瞻》,《法学论坛》,2008年第3期;

19.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打造法治工商新品牌》,《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8年第3期;

20. 《论抽逃出资股东的民事责任》,《法学杂志》,2008年第1期;

21. 《新公司法框架下的公司承包经营问题研究》,《当代法学》,2008年第1期;

22. 《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法学家》,2007年第6期;

23. 《中国对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制》,《国际商事法务》(日本),2007年第9期;

24. 《优化事务所内部治理,实现做大做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第6期;

25. 《法律应该向弱者适度倾斜》,《民主与法制》,2007年第5期;

26. 《关于公司社会责任的若干问题》,《理论前沿》(中央党校),2007年第22期;

27. 《揭开公司面纱制度在中国的解释与运用》,《中国法律》(香港),2007年第8期;

28. 《一本不平的平话——评<行业协会商会平话> 》,《中国商贸》,2007年第6期;

29. 《优化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资本市场》,2007年第11期;

30. 《法学研究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法学论坛》,2007年第2期;

31. 《价格同盟:行业协会的社会责任亟待强化》,《人民法院报》,2007年10月16日;

32. 《法律应该向弱者适度倾斜》,《民主与法制》,2007年第5期;

33. 《新公司法中揭开公司面纱制度的解释难点探析》,《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6期......

四、研究方向

主要研究专长为公司法、证券法。作为核心咨询专家或起草工作小组成员,参加了《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合伙企业法》、《政府采购法》、《西部开发促进法》等商事经济法律的研究、起草和修改工作。多次参加立法机关组织的专家座谈会,并多次向立法机关提供咨询建议,多项立法建议被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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