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品新,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证据学研究所副所长,智慧检务创新研究院副院长,智慧法律科技创新研究中心主任,网络犯罪与安全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反腐败与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刑事错案研究中心副主任,物证技术鉴定中心文书/痕迹/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人,国家检察官学院兼职教授,江苏人民检察院兼职教授,中国反恐与地区安全协同创新研究院副院长,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委员会名誉主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专家咨询委员,北京市互联网法院技术司法应用中心特聘专家,曾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副主任。
一、教育背景
2000—200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
1995—1998,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1—1995,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
2007—2008,美国伊利诺伊大学法学院(UIUC)访问学者;
2019,德国马普刑法研究所访问学者;
二、研究领域
证据学、电子证据法、网络法学、物证技术学证据学、大数据智能司法、网络犯罪治理、侦查学
三、研究项目
“网络时代刑事司法理念与制度的创新”(2008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基金项目)
“电子证据收集和运用问题研究”(最高人民检察院2008度检察理论研究课题)
“电子证据收集和鉴定的程序与标准研究”(数据工程与知识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中国人民大学)开放课题项目)
“计算机取证的法律规制”(2005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四、社会兼职
国家检察官学院兼职教授;
江苏人民检察院兼职教授;
中国反恐与地区安全协同创新研究院副院长;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委员会名誉主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专家咨询委员;
北京市互联网法院技术司法应用中心特聘专家;
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司法智库专家成员;
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智能化咨询专家;
中国行为法学会理事;
中国电子学会计算机取证专家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刑事侦查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证据学论坛》、《公安学论丛》副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物证技术鉴定中心鉴定人;
北京市地石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6.5-2018.5 挂职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副主任。
五、研究成果
论文类
“论电子证据的原件理论”,载《法律科学》2009年第5期
“论电子证据的定案规则”,载《人民检察》2009年第6期
“论证据法的范畴与我国的证据立法”,载《民事程序法研究》2008年第1期
“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明显错误其法律效力如何认定? ”,载《中国审判》2008年第3期
“论计算机搜查的法律规制”,载《法学家》2008年第4期
“论电子物证的鉴定”(系与戴士剑合著),载《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8年第5期
“当代英美刑事错案的实证研究”,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
“2005年物证技术学与侦查学学术研究回顾”, 载《法学家》2006年第1期
“论网络时代侦查模式的转变”, 载《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6年1期
“垃圾邮件的法律规制”,载《信息网络安全》2005年第12期
“捆绑诉讼”的错案隐患”,载《人民检察》2005第15期
“错案责任追究制:看上去很美”,载《人民检察》2005第9期
“论数据电文的辨真规则——我国《电子签名法》(草案)一个条文的展开”》,载《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4年第5期
“论侦查思维的对抗性原理”,载《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2004年第3期
“构建电子商务安全的证据法律制度”,载《信息安全与通信保密》 2003年第2期
“大力构建信息安全法律体系”,载《信息安全与通信保密》 2003第2期
“完善庭审证据制度迫在眉睫”,载《法制日报》(第一作者)2009-06-24
“网上立案昭示着什么”,载《检察日报》2009-04-17
““有错必纠”的未来之路”,载《检察日报》2008-10-22
“中国法律的道德使命”,载《检察日报》2008-09-24
“司法遭遇艳照门”,载《检察日报》2008/04/02
“法定量刑过严可否自由裁量”,载《检察日报》2008/01/16
“华南虎事件:务求科学鉴定”,载《检察日报》2007/12/19
“法律的扫帚除不掉科学的灰尘”,载《检察日报》2007/11/21
“个人支票推广须突破法律瓶颈”,载《检察日报》2007-10-17
“网络法律的宣示意义”,载《检察日报》2007-05-16
“笔迹鉴定不能承受之重”,载《载检察日报》2007-02-28
“网络通缉/通报”的法律规制”,载《检察日报》2007-01-10
“如何用证据说话”,载《检察日报》2006-12-06
“错案对司法改革的另重意义”,载《检察日报》2006-11-15
“手机实名制的价值平衡”,载《检察日报》2006-10-11
“从超女大赛展望陪审制”,载《检察日报》2006-08-30
“中国不能作出“辛普森案”一样的判决”,载《检察日报》2006-06-28
“为网络安全织一张法网”,载《人民法院报》2006-05-29
“确定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据形式实无必要”,载《检察日报》2006-05-16
“陪审制改革开弓没有回头箭”,载《检察日报》2006-03-15
“欧盟的自由法官制度”(与孙凰合著),载《人民法院报》2005-12-26
“欧盟的司法控制原则”,载《人民法院报》2005-10-17
“从超女大赛管窥陪审制”,载《检察日报》2005-09-14
“如何防止法官不被“灼伤”,载《检察日报》2005-08-11
“保护证人不可懈怠的国家责任”,载《检察日报》2005-06-29
“破案压力:制造错案的元凶”,载《检察日报》2005-06-01
“从胥敬祥案看错案赔偿”,载《检察日报》2005-05-16
“该不该有“证据之王”,载《检察日报》2005-04-27
“刑讯逼供何以屡禁难止”,载《检察日报》2005-04-12
“网络犯罪在升级”,载《人民法院报》2005-04-04
“从聂树斌案看如何完善防错机制”,载《检察日报》2005-03-22
“重提“侦查的相对论”,载《检察日报》2005-02-22
“电子证据是净化网络利器”,载《检察日报》2004-08-10
“刑事司法也要走向诚信”,载《检察日报》2004-03-30
“电子证据真伪判断研究”,载《人民法院报》2003-05-26
“发展电子物证技术 突破电子取证瓶颈”,载《人民法院报》2003-02-17
“判定电子书证原件的新思维”,载《人民法院报》2003-01-27
“电子证据的地位观”,载《人民法院报》2003-01-13
“迎接电子证据时代 我们准备好了吗”,载《人民法院报》2003-01-06
“出庭作证:提高民警法律素质的捷径”,载《人民公安报》2003-01-01
“揭开“网络公证”的面纱”,载《人民法院报》2003/03/03
著作类
《电子证据法》(独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
《写意法治:经由法律的正义》,清华大学出版社2014年1月版
《犯罪侦查的新视角》,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美国电子证据规则》 (主编),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版
《中国电子证据立法研究》(独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刑事证据疑难问题探索》(独著),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年版
《证据法学》(合著),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证据法学(第二版)》(合著),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证据法学(第三版)》(合著),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网络法学》(独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刑事错案的原因与对策》(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
六、荣誉奖励
中国人民大学教学标兵(2015)
中国人民大学先进工作者(2016)
《中国电子证据立法研究》获首届全国信息化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2007)
《中国电子证据立法研究》获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三等奖(2006)
《证据法学》获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一等奖(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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