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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平

发布时间:2022-01-05 10:57:41  

简介

1948年至1949年就读于燕京大学新闻系。1951年入莫斯科罗蒙诺索夫国立大学法律系,1956年毕业回国进入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前身)任教。1983年至1990年历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校长。是七届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1988年至1992年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2001年10月12日,被授予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称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待遇。

江平教授被收入《英国剑桥世界名人录》,并被收入中国多种版本的著名学者、著名法学家名录。

荣誉奖励

江平教授曾被授予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江平教授编的《民法学原理》(三卷本)获国家图书最高奖项——第二届国家图书奖。

主编的《中国民法学》获第二届中国高等学校优秀教材特等奖。

主编的《民法学》获中国国家级优秀教材一等奖和中国司法部优秀教材一等奖。

江平教授曾被收入英国剑桥世界名人录并被收入中国多种版本的著名学者、著名法学家名录。

2014凤凰财经峰会2014年度“改革动力奖

代表成果

著作类成果

《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编委、民法学科主编)

罗马法教程》(合著)

《西方国家民商法概要》(独著)《民法教程》(合著)

公司法教程》(《新编公司法教程》)(主编、合著)

《法人制度研究》(主编、合著)

《中国采矿研究》(主编)

中国司法大辞典》(主编)

商法全书》(主编)

《证券实务大全》(主编)

《商法案例评析》(主编)

沉浮与枯荣》(江平口述,陈夏红整理)

论文类成果

《论股权》,江平、 孔祥俊,载《中国法学》1994年第1期;

《从《企业法》到《公司法》──企业制度法律规范的过渡》,江平,载《工商行政管理》1994年第6期;

《论中国的信托立法》,江平、 周小明,载《中国法学》1994年第6期;

《关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几个问题》,江平、 刘智慧,载《中国工商管理研究》1994年第11期;

《罗马法精神与当代中国立法》,江平,载《中国法学》1995年第1期;

《1996年企业面临的法制建设》,江平,载《中外管理》1996年第2期;

《论有限合伙》,江平、曹东岩,载《中国法学》2000年第4期;

人物评价

江平是中国法学界的精神支柱,是一位泰斗级的人物,影响早己超出了学术的范畴。作为中国民商法学的主要奠基人之一,他建树卓著,参加了《民法通则》的制定,担任《信托法》、《合同法》起草组组长,是《民法典》编纂负责人,在《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的制定中也起了重要作用。他是著名的法学思想家,从事了变革时期法律学术奠基工作,在不同时期都担当了旗手的角色;他又是著名的法学教育家,不仅是他所执教的中国政法大学的杰出奠基人之一,而且也是中国当代法学教育的先锋人物;他更是名副其实的社会活动家,他的身影,活跃于立法、司法、政府、企业等各个角落,秉持知行合一,不遗余力地参与社会实践,尤其是法制建设活动。(中国经济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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