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学专家网,我们竭诚为您提供卓越的法律服务!

民事

最高法院:未经劳动仲裁,一审法院可以追加当事人的11种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依法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查认为仲裁裁决遗漏了必须共同参加仲裁的当事人的,应当依法追加遗漏的人为诉讼当事人。...

最高院:继受股东对前股东出资不实有已决责任,可被公司债权人追为被执行人!

继受股东对前股东出资瑕疵是否承担责任的认定涉及实体问题,原则上不宜在公司债权人的执行程序中直接裁定追加继受股东,但如果继受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在外观上有明显性事实证明的,可以例外。继受股东对被追加提出异议,执行异议程序有权对追加所给予的事实进行审查。...

【实务】票据追索权纠纷中被裁定驳回起诉的九种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遗弃罪规制方式的社会转向

我国刑法学界长期囿于“事实中心主义”的立法方法论,在开展刑法立法论研究的过程中遇到了较多瓶颈。提倡以考察规范目的与规制手段之间的契合性为核心的规制方式审视路径对于指导我国当前的刑法立法论研究具有可行性与必要性。我国现行刑法中的遗弃罪坚持以保护无独立生活能力人的身体健康为规范目的,以巩固家庭成员之间的扶养义务为规制手段。这一规制方式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较大问题,无法在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空巢家庭激增的时代背景下发挥好保护老年人生命、身体安全的作用。在立法层面进行我国社会保障模式从家庭到社会的转变,实现我国遗弃罪...

《民法典》:定金不足以弥补房屋买受人损失的,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民法典》第588条第二款规定,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最高法院民一庭关于证据问题的19个实务解答

最高法院民一庭关于证据问题的19个实务解答...

最高院:基于“股权让与担保”的履行而由债权人实际控制标的公司且经营多年的还能被认定为流质吗?

因股权本身兼具财产权和成员权的双重属性,所以“股权让与担保”中的合同权利义务分配以及基于公司法相关规定的股东权利义务内容,均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多样性。案涉股权已经登记在原债权人名下且其已经实际取得公司经营管理权,并对标的公司的工程项目进行投资开发,这与股权让与担保中股权系“形式转让”且该转让以担保债权实现为目的有所不同;应认定双方为股权转让的前提下,理解为股权抵债权中对股权价值的进一步明确,而非股权质押担保中的流质条款。...

最高院:除非另有约定,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物范围包括尚未建造的建筑物 | 司法判例

最高人民法院在本案中指出:随着工程建设阶段的发展,在建工程抵押权的抵押物范围随着完工部分或可售部分的增加而得到扩张。在建工程抵押权作为一种单独的抵押权类型,除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另有约定外,其抵押物范围不仅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还包括规划许可范围内已经建造的和尚未建造的建筑物。...

纪忠恩、石强等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其他民事民事判决书

纪忠恩因与隆德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14年7月16日诉至一审法院。一审法院审理过程中,纪忠恩向一审法院提出保全申请,该院于2014年7月18日作出(2014)辽阳民三初字第37号民事裁定,裁定查封了案涉房屋。...

最高法判例:购买的房屋属于违章建筑且未交付使用,买房人与该房屋强拆行为没有利害关系

“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扩大理解为所有直接或者间接受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害关系”一般也仅指公法上的利害关系,不包括私法上的利害关系。债权人的民事权益因行政机关对债务人所作的行政行为受损的,应优先选择民事法律途径救济解决,其直接针对行政机关对债务人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因与被诉行政行为不具有公法上的利害关系,故不具有原告主体资格。...

法学专家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0044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