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廷彬,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中国民事诉讼法研究会理事,广东省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理事。 一、人物经历 常廷彬,2003年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工作,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民事诉讼法的教学和研究。主要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纠纷及其解决机制。在《中国法学》《法学家》《河北法学》《江西社会科学》《检察日报》等期刊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参编教材多部。就公益诉讼等问题接受过《工人日报》、《南方都市报》等媒体的专访。 二、发表论文 1、《以案说法.执行篇》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新释解》(参编5万字)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年版。 3、《麦考密克论证据》(12万字属美国法律文库项目)、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4、《民事诉讼法学案例分析》(参编5万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5、《现代知识产权法》(参编8万字),苏州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6、《经济法学》(参编8万字)中国检察出版社2005年版。 7、《论主观预备合并之诉的存废》载《民事诉讼法学前沿问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8、《完善我国辩护律师证据取得权的第三条道路》、《3R视角下的律师法制建设》、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版。 9、《论已确认事实的预决力》载《中国法学》2008年第3期。 10、《证人证言真实性的保障制度》载《湖北社会科学》2007年第1期。 11、《论诚信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确立与适用》载《江西社会科学》2005年第2期。 12、《论消费者纠纷专门仲裁解决机制的构建》载《河北法学》2007年第11期。 13、《论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载《中南大学学报》2007年第5期。 14、《民事检察监督的改革与完善》载《检察日报》2007年5月11日。 15、《关于个人破产的法律思考》载《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7年第7期。 16、《预决事实若干问题研究》载《河北法学》2008年第5期。 17、《TRIPS协议与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完善》载《企业经济》2006年第3期。 18、《论消费者纠纷的化解方式》载《安阳工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 19、《破产能力与参与分配制度的改革》载《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报》2004年第4期。 20、《论证人证言真实性保障制度的建构》载《河南科技大学学报》2007年3期。 21、《论劳动争议调解》载《探求》2012年6期。
22、《论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的关系》载《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1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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