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光,男,1960年1月出生,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兼任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暨政策法规司法律咨询顾问、国家统计局法律咨询顾问、井冈山干部学院、郑州大学兼职教授等。 一、基本资料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胡锦光,男,汉族,1960年2月生,安徽黄山市人。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国家重点学科——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中国宪法研究所所长。 二、教育背景 1995-1998,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博士学位; 1983-1986,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硕士学位; 1979-198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学士学位。 日本立命馆大学访问学者(1991,1998) 三、研究领域 宪法基本理论,违宪审查,行政法基本理论,行政诉讼 四、社会兼职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北京市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郑州大学兼职教授; 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暨法制办法律咨询顾问; 国家统计局法律咨询顾问。 五、荣誉奖励 首届青年法学家提名奖(1996) 新世纪优秀人才(2005) 中国人民大学先进工作者(2007) 北京市教学名师(2008) 百名法学家百场法学讲座“最佳宣讲奖”(2008) 六、作品 (一)代表性成果 《违宪审查论》,海南出版社2007年版 《中国宪法问题研究》,新华出版社1998年版 《行政处罚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中国宪法》(合著),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中国十大行政法案例评析》(主编),2005年版 《违宪审查比较研究》(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2007中国典型宪法事例评析》(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二)代表性项目 《和谐社会运行中的法治保障体系研究》,国家重大社会科学项目2005 《和谐社会的法治基础》,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项目2005 《受教育权的法律保障》,教育部重点项目2003 《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司法部重点项目2004 《司法公信力研究》,横向重点研究项目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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