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翼飞,1959年10月出生,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副院长。国家级教学名师,北京市级教学名师。兼任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和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会长,国土资源部、民政部、国家质检总局法律顾问,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一、人物履历 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执行院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教研室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婚姻家庭法研究所执行所长。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法学会青少年法律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任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房地产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土地学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二、研究领域 民法、商法、物权法、债与合同法、婚姻家庭法、社会保障法。 三、学习经历 1982年7月,吉林大学法学院毕业; 1985年6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1985年9月至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教授; 1991年6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由于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在高等职业教育工作中贡献突出,2007年8月22日,龙翼飞荣获国家教育部授予的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四、生平简介 龙翼飞,1959年10月出生于辽宁省,祖籍湖南。少年时代随父母工作调动先后在北京、湖北、辽宁生活和学习。1976年高中毕业,到农村插队务农劳动。1978年到1982年,就读于吉林大学法律系本科,获法学学士学位。1982年至1985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攻读民法专业硕士学位,获法学硕士学位。1988年至1991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攻读民商法专业博士学位,获法学博士学位。1985年至今,先后为本科生,知识产权第二学士学位生,硕士研究生,讲授《中国民法》、《物权法》、《继承法》等课程。1987年取得律师资格。1995年在香港城市大学作访问学者,1997年赴台湾参加法学学术交流活动。1998年赴日本参加法学学术交流活动并讲学。2000年4月至5月赴法国马赛大学讲学,曾参加多项国家立法活动。先后为中央领导人和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领导干部讲授《社会保障与法制建设》,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讲授《中国民法专题》。 五、社会兼职 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会长、北京市法学会房地产法分会副会长、中国土地法学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常务理事。另担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和中国法学会组织的“四·五普法”、“五·五普法”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专家;担任国家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专家顾问;担任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顾问等。 六、荣誉奖励 1998年12月为中共中央政治局作法制讲座; 2000年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法制讲座; 2003年,主持的“中国民法学”被评为北京市和国家级精品课程; 2004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 2007年被评为教育部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和北京市教学名师奖。 七、代表著作 民法案例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新编合同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香港家庭法河南人民出版社 比较继承法吉林人民出版社1996年6月 中国财产法法律出版社1997年10月 新编合同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5月 社会保障与法制建设中国法制出版社 妇女权益保障法工人出版社 继承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民法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 现代民商法总论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婚姻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 土地法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社会主义市场竞争机制研究对外贸易出版社 中国民法学.民法总则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民法通则释义吉林人民出版社 民法案例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5月 指定必读法律法规――2003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配套用书律出版社2002年9月" 八、代表性论文 "当代中国离婚问题初探法律学习与研究1987年2期 关于健全我国婚姻登记制度的法律思考法律学习与研究1990年1期与杨大文、刘素萍、龙翼飞合著 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婚姻家庭制度中国法学1989年2期与杨大文、刘素萍、龙翼飞合著 中国共产党与新中国民商法律制度建设法学家2001年4期 土地征收初论法学家2001年6期与杨一介合著 九、代表项目 承担教育部基地项目《婚姻家庭法立法和理论体系研究》,教育部博士点基金项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民营企业财产权保护制度研究》,韩国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项目《中国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项目《社会保障法立法》,国务院外国专家局项目《引进外国智力人才法律机制研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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