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增值税收入划分调整后中央多负担减收信息来源:中国税法专家网 | 责任编辑:木可 | 发布时间:2016-04-27 自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面推开营改增后为何还叫试点?财税部门如何保证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又将如何划分?下一步我国增值税制度还需要做哪些完善工作?日前,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详细回答了这些热点问题。 一、适度调整增值税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 制定过渡办法 楼继伟: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增值税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要做合理适度调整。总的考虑是在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的情况下,制定增值税中央与地方分享的过渡办法,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发展优势产业,增强地方财政“造血”能力。鉴于税制改革未完全到位,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还有一个过程,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对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需要有一个过渡方案,推动理顺中央和地方分配关系。目前,过渡方案在研究制定过程中。 二、增值税收入划分调整后中央将多负担减收 楼继伟:特别需要说明的是,营改增中央和地方都是减税的,增值税收入划分调整后中央将多负担减收。同时,按照“存量不动,增量调整”的原则,中央上划收入通过税收返还方式给地方。 三、全面推开营改增后为何还叫试点 楼继伟: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是增值税改革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目前仍叫试点,就是因为改革仍在路上,任务没有完成。现行增值税制度还存在税率档次多、抵扣项目不完整、大量临时过渡措施等问题,与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还没有全面完成十八届三中全会规定的相关任务。 四、特别说明:营改增后税负会普遍下降 楼继伟:按照营业税税负平移的方法测算确定了各试点行业的适用税率。同时,对4个行业原税收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对特定行业制定了过渡性优惠措施,对原适用3%税率的文化体育服务允许选择简易计税等。需要说明的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行业,以及前期已经纳入试点范围的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因四大行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加,税负会普遍下降。 五、下一步:将启动增值税立法 楼继伟:根据全国人大税收法定的要求,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启动增值税立法,并在这一过程中,继续完善增值税制度,最终,通过立法巩固改革成果,确立比较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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