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死刑案件的专家论证信息来源:赖绍松税务律师网 | 责任编辑:Elaine | 发布时间:2016-01-12 何 洋(化名)故意杀人死刑一案专家论证会在北京京师大厦召开。何某因酒后驾车撞倒正在设卡检查的民警后致其死忘,何洋本人及其辩护律师在一二审过程中均认为 只构成交通肇事罪,系过失犯罪。而一二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二次将其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而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以及检察机会均是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事拘留和逮捕,而在二审过程中,检察机会也认为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定罪不当,而提出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因为已被二次判处死刑,案件进入最高法院的死刑复核程序,在最后的求生机会中,被告人家属通过多种途径终于找到律师,经初步审查律师也认为:一、原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定罪错误;二、本案适用死刑错误,量刑畸重,本案不应适用死刑。最后同意接受本案件。 本案一二审过程中存在众多争议。所以最终委托中国目前唯一的刑法研究院——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进行专家论证。专家论证会上聘请到了中国最顶尖的刑事法专家阵容。这些专家分别是: 一、与会专家 1.高铭暄教授:中国刑法典制定的唯一全程参与人; 2.周道鸾教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原主任;中国国家法官学院教授; 3.张泗汉教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原副主任;中国国家法官学院教授; 4.赵秉志教授:中国刑法学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 5.张智辉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 专家论证会学术秘书:黄晓亮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讲师。中国刑法学会学术秘书,著有《论暴力犯罪的死刑废除》等多部刑法学术专著。 二、专家意见 在专家论证会上,与会专家经过认真研究案件相关材料卷宗,经过充分讨论,最后一致认为: 1、原一二审认定为何洋为故意杀人罪错误; 2、原一二审适用死刑明显量刑偏重,本案不应适用死刑。 与会专家同时还提到:相对于社会上、网络上、以有最高法院的公布的两起类似案例:孙伟铭和黎景全醉驾案,最后都只判处无期徒刑,不能因为此案中被害人是警察、身份特殊就要加重判处其死刑。警察与普通公民同命同价,警察也不应有特别的特权。不应对本案加重适用死刑。 专家意见书当所有专家签名及刑事法院科学研究院盖章后将正式提交给最高人民法院的承办法官、庭长、分管副院长等领导。希望最高人民法院能客观公正司法,认真听取参考刑法专家的意见,对本案不予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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