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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法律意见书的兴起与发展

信息来源:中国法学专家网 | 责任编辑:Elaine | 发布时间:2016-01-29

据《法制日报》报道,“2002年时兴专家论证。文章中提到在司法实践中出现的一种法学专家论证会。在司法程序中当事人一方,往往会想到通过专 家论证会的方式向法院施加压力,他们希望通过专家的观点来影响法院的判决。有一些专家名气太大,参加完原告的论证会,又匆忙赶到被告的论证会,成了论证会的明星。

最早的专家论证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末浙江的戴晓忠案。当时,个体户戴晓忠因为搞技术转让被杭州市检察院以科技投机倒把罪逮捕并告上法庭。承接该案的法大律师事务所组织了刑法、民法等各方面的专家进行了讨论,虽然没有形成专家意见书,但是专家们把意见都融合到律师的辩护词中。结果,开庭整整开了7天,庭辩精彩而激烈。最后,戴晓忠无罪释放。这个案子震惊了全国。国家科委后来还通过该案反映出来的问题,形成了规范科技人员技术转让的条例。

近年来,这种法学专家论证会数量越来越多、涉及的范围也越来越广,并且对司法实践已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成了现阶段中国法律界的一道独特的风景。专家论证产生的书面结果就是专家法律意见书,专家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情形一般有两种:一种是由司法机关邀请法学专家对其正在审理的特定案件进行论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此时,专家的立场是中立的;另一种是由当事人或者其律师邀请法学专家论证案件,出具书面意见,然后由当事人或者其律师或者专家本人将其提交给法院,此时,专家的立场值得怀疑。笔者今天要探讨的专家法律意见书主要是后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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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 绍 松
赖绍松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获法学学士、硕士学位。精通税法、房地产法、公司法及证券法等法律制度,谙熟诉讼程序及诉讼技巧,其业务操作水准和案件解决结果始终获得高度评价,深得委托人及有关方面的信赖和好评。

专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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