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王某申请某人民检察院刑事违法扣押国家赔偿案
赖绍松律师认为:刑事案件终结后,办案机关不予返还扣押财产,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侵犯财产权的刑事赔偿范围,本案检察机关以收缴的财产已上缴税务机关为由不予返还,理由不能成立。详情》
资讯栏目首页->资讯栏目杨某、王某申请某人民检察院刑事违法扣押国家赔偿案赖绍松律师认为:刑事案件终结后,办案机关不予返还扣押财产,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侵犯财产权的刑事赔偿范围,本案检察机关以收缴的财产已上缴税务机关为由不予返还,理由不能成立。详情》 蒙某申请某人民检察院无罪逮捕国家赔偿案赖绍松律师认为:人民检察院不能把曾经作过有罪供述一概认定为故意作虚伪供述,只有查明行为人主观上确实出于故意,并作出了与客观真相相反的供述,才能依法认定为故意作虚伪供述。详情》 程某申请A人民法院再审无罪国家赔偿案赖绍松律师认为:某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决定时,仅评价免予刑事处罚未实际侵犯程某人身自由权,未对前期的拘留、逮捕羁押行为进行评价,不符合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确定的后置吸收赔偿原则。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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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 绍 松 专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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